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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1、臨邊作業
臨邊作業是指:施工現場中,工作面邊沿無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高度低于80cm時的高處作業。下列作業條件屬于臨邊作業:
(1)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臺、料臺與挑平臺等;
(2)無防護樓層、樓面周邊;
(3)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的通道兩側面;
(5)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臺的周邊。
2、洞口作業
洞口作業是指:孔、洞口旁邊的作業.在水平方向的樓面、屋面、平臺等上面短邊小于25cm(大于2.5cm)的稱為孔,等于或大于25cm稱為洞。
在垂直于樓面、地面的垂直面上,則高度小于75cm的稱為孔,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寬度大于45cm的均稱為洞。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樁孔、人孔、溝槽與管道等孔洞邊沿上的高處作業都屬于洞口作業。
建筑物的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等(在未安裝正式欄桿,門窗等圍護結構時),還有一些施工需要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
凡是在2.5cm以上,洞口若沒有防護時,就有造成作業人員高處墜落的危險;或者若不慎將物體從這些洞口墜落時,還可能造成下面的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3、攀登作業
攀登作業是指:借助建筑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
在建筑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掛安全網,裝拆塔機、龍門架、井字架、施工電梯、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都屬于這種作業。
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由于沒有作業平臺,只能攀登在可借助物的架子上作業,要借助一手攀,一只腳勾或用腰繩來保持平衡,身體重心垂線不通過腳下,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若有不慎就可能墜落。
4、懸空作業
懸空作業是指:在周邊臨空狀態下進進行高處作業。其特點是在操作者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條件下進行高處作業。
建筑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外裝修,懸挑或懸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支拆模板、扎筋、澆砼等項作業都屬于懸空作業,由于是在不穩定的條件下施工作業,危險性很大。
5、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是指: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于空間貫通狀態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
現場施工上部搭設腳手架、吊運物料、地面上的人員搬運材料、制作鋼筋,或外墻裝修下面打底抹灰、上面進行面層裝飾等等,都是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
交叉作業中,若高處作業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運物體散落,都可能砸到下面的作業人員,發生物體打擊傷亡事故。
高空作業的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條 【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致害責任】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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